伟徽碳化车间、生产车间、水泵房、传达室及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伟徽碳化车间、生产车间、水泵房、传达室及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与稀有金属碳化物生产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文件备案,建设单位为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伟徽碳化车间、生产车间、水泵房、传达室及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施工的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伟徽碳化车间、生产车间、水泵房、传达室、及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施工2.2建设地点:长沙市高新区。2.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8603.51平方米。其中:碳化车间,7层框架结构,高度23.4米,建筑面积8216.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216.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生产车间,1层框架结构,高度8.36米,建筑面积10252.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252.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水泵房,1+1层框架结构,高度3米,建筑面积106.5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84平方米);传达室,1层框架结构,高度3.45米,建筑面积2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本次招标金额约2850万元。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2.5招标范围:伟徽碳化车间、生产车间、水泵房、传达室、及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中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6计划工期:300日历天。2.7质量标准:合格。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3.4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应配备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施工员、质量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安全员应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6-8月的社保证明),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3.5湖南省外企业须:①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现场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②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③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按附表6(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6、 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 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③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予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⑤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⑥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⑦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7、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9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9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逾时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时,9.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1、招标监管部门本项目监管部门为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12、其他内容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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