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坪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1#至4#楼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茅坪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1#至4#楼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1#至4#楼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招字[2016]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补助、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1#至4#楼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工业园区。

2.3 规模:茅坪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1#、2#、3#及4#楼工程,建筑面积分别为2323.19平方米、2751.45平方米、3262.82平方米及4136.37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为12473.83平方米;结构形式均为-1+1+5多层底框结构,投资额约********.11元。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能通过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入湘基本信息情况,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拾伍万元整,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1 0610 5988 7777

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1#至4#楼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1#至4#楼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该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人与证必须相符,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可于2016年9月09日至2016年9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大道栋梁华程酒店303房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二代身份证;(7)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9)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费缴费证明;(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11)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以上资料,投标人应另备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招标代理机构。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时前送至城步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城步建设局四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城步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步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8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或 0731-85160666/85163777 13973921253

传 真:0731-85161719

公司网址:www.hxgl31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 租赁 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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