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

采购单位 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管理处
行政区域 玛纳斯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7: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7室
预算金额 ¥6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5*****688
采购单位 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玛纳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苏女士 130*****759
代理机构名称 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刘先生 175*****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奇台县团结南路4198号1区88幢右侧一楼门面房

项目概况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NSX-2024-102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报审,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2)开展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试运行期水保监测,根据监测规程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工程进度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编制,按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成果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取得立项批复及其设计文件资料后30日历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2)自主体工程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试运行期末,开展全过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监测成果文件编制,试运行期监测结束20个日历日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行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和近半年个人社保明细(不接受单位汇总明细,下同)或退休证(退休人员提供,最高年龄限定不超过 64周岁),提供劳动合同。(3)企业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承担过相关业绩至少1项(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7室

方式: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3)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开户行许可证;(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注: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招标响应。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G座10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否则, 皆取消投标资格;

2.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尚在处罚期内的)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管理处     

地址:玛纳斯县        

联系方式:苏女士 130*****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刘先生 175*****688            

联系方式:奇台县团结南路4198号1区88幢右侧一楼门面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75*****688

 

标签: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方案 节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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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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