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家园农贸市场亮化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新城家园农贸市场亮化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家园分公司
二、招标项目:新城家园农贸市场亮化工程
三、招标内容:新城家园农贸市场亮化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配电箱、配管、电力电缆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实施地点:新城家园农贸市场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工期要求:30日历天,质保期2年;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八、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九、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壹佰贰拾贰元肆角捌分(¥344122.48元)
十、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需交纳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待保修期满,且履行复验合格手续后付清。
十二、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B类安全员资格证书。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
6、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工程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押证;
7、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9日至2016 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滨新区管委会大楼B-302室,联系电话:****-********;
3、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材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四、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
1、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员资格证书;(5)第三方综合信用评估报告;(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代);(8)投标保证金;(9)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
2、投标文件要求: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十五、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湖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湖滨新区管委会大楼B-302室)
十六、招标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家园分公司
联系人:胡亚飞
联系电话:151*****892
十七、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许静
联系电话:****-********、18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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