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漠财采投处2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漠财采投处2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8号)

〔2024〕8号

一、项目编号[******]HLJZS[TP]********

二、项目名称:漠河市卧龙山公墓石材定制加工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上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被投诉人:漠河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34区

相关供应商:牡丹江市爱民区宏升石材加工厂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电瓷附件厂院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中标人牡丹江市爱民区宏升石材加工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投诉事项 2:我公司废标原因为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评审不通过。招标文件明确写明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 CA 签章)就可以,我公司已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认可该废标理由。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漠河市财政局

2024 年 09 月 0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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