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03美锦线K64+200挡墙修复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X203美锦线K64+200挡墙修复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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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03 美锦线 K64+200 挡墙修复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X203 美锦线 K64+200 挡墙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34.5 万元,招标人为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X203 美锦线 K64+200 挡墙修复工程,清理坍塌土方,新建 C30 现浇混凝土挡土
墙,墙顶宽 50cm,上墙高 3.5-4.0m,墙面坡率采用 1:0.2,基础埋深 2.0m。挡墙修建在水泥
路面外侧 50cm-100cm 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以便安装波形梁护栏,墙背 50cm 范围
回填砂砾;新建波形梁护栏;改移路灯 2 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G;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G)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
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19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承担
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附
件)、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348314368@qq.com 即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金帝大厦 B 座 5 区三楼 301 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 B 座 5 区
三楼电梯正对面房间)金帝大厦 B 座 5 区三楼 301 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 B
座 5 区三楼电梯正对面房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金帝大厦 B 座 5 区三楼 301 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 B 座 5 区
三楼电梯正对面房间)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X203 美锦线 K64+200 挡墙修复工程采购人为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
障中心,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
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其他要求 2.1 项目概况 X203 美锦线 K64+200 挡墙修复工程,清理坍塌土方,
新建 C30 现浇混凝土挡土墙,墙顶宽 50cm,上墙高 3.5-4.0m,墙面坡率采用 1:0.2,基础埋
深 2.0m。挡墙修建在水泥路面外侧 50cm-100cm 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以便安装波
形梁护栏,墙背 50cm 范围回填砂砾;新建波形梁护栏;改移路灯 2 座。2.2 计划工期本项
目计划工期为 2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9 月 20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15 日。2.3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次竞争性磋商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
范围详见下表:标段号 路线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元) 工程范围 SG X203 美锦线 K64+200
挡墙修复工程 345,099 挡墙修复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 具有国内
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3 供应商需具有住房
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4 近 5 年(2019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2.5 根据《财政
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
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四、评审办法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五、报名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内蒙古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附件)、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
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348314368@qq.com 即可(开标时提交彩色扫描件的原件)。未在
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后果自负。凡经
资格审查合格后供应商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5.2 供应商自
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
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59244639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10 楼 1002 室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5047252727
电子邮件: 3483143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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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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