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JT-SJGY-*********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投标人负责委派管理团队和服务人员,对招标人的餐厅进行全面管理,包含餐饮制作、食谱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食材组织管理、餐厅及餐厨设备维护、节能降耗、便民超市等餐厅委托经营服务。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预算:400万元。

服务期:3年。餐饮管理合同一年一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招标人对中标人有2个月考察期,考察不合格的,将终止合同。招标人有权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后两年服务期有关约定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 5 日至2024年9月 9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12 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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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027-********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先生、王女士

电话:027-********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近3年承接过1个不低于500人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食堂承包业绩。

注:

1、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则以其母公司的名义完成的业绩将不被认定为投标人的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反应本项目要求的特征指标,还应附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近3年指2021年1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国有企业统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统指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明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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