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引黄工程2024年度现地运行与维护项目工程维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引黄工程2024年度现地运行与维护项目工程维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引黄工程2024年度现地运行与维护项目(工程维修)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调管[2024]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引黄工程通过渠村、位山、潘庄、李家岸等引黄线路引调黄河水,引黄水量主要用于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补水及沿线农业灌溉,兼顾沿线河渠生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工程安全、工程标准化、管理设施损毁修复、设备配件更换等方面,包含涵闸上下游防护维修、护坡沉降变形、土坡塌坡等情况进行恢复,增设标识标牌,管理区全安全防护隔离网封闭,水闸安全鉴定,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对外连接路硬化,管理所及闸站房屋建筑内外墙、地面拆除重建以及绿化灌溉完善等。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考虑引黄调水时段要求,河道内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得担任其它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分别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的由投标人连续缴纳近六个月的养老、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由本单位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9-04 09:00至2024-09-10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4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投标人河北CA数字证书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的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资格确认。(2)潜在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成交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无需到达开标现场。(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在交易中心封闭评标区内对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与评标专家实行物理隔离,实现“分散”评标模式;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暗标评审。(5)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即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6)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电子异议文件。提出异议的方式:受理单位: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付耀敏,联系电话: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祁连街6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07号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周恩华 | 联系人: | 付耀敏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031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_f@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平安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503*****040****** |
标签: 现地运行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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