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长春分行2024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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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2024 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

(招标编号:0736-ZB2024003XY)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2024 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2024 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分为
三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2024 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2024 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提供),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估机构备案,并具备有效的备
案证明;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备案证明;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
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
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提供)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如是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提供)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3.7 本项目共 3 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
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和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的原
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附),并电话(后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
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
的,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七、其他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2024 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ZB2024003X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2024 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2024 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00 元/笔
2.4 招标内容: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2024 年外部评估机构零售业务押品估价服务外包项目,
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服务地区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选取家数
1 0736-ZB2024003XY-01 长春地区 1 年 招标人指定地点 3 家
2 0736-ZB2024003XY-02 吉林地区 1 年 招标人指定地点 1 家
3 0736-ZB2024003XY-03 延边地区 1 年 招标人指定地点 1 家
2.5 服务期:1 年;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达到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成员须同时提供),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估机构备案,并具备有效的备案证明;投标人应
同时具备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备案证明;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
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
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提供)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如是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提供)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3.7 本项目共 3 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09 月 05 日 08 点 3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11 日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3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
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
体协议书(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和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的原件扫
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附),并电话(后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
不得参加投标;
一标段发送邮箱及电话:邮箱 zhanglongtian@faw.com.cn;电话 19969564728;
二标段发送邮箱及电话:邮箱 yaoyao5@faw.com.cn;电话 19969564696;
三标段发送邮箱及电话:邮箱 chanyang47@faw.com.cn;电话 17386876491。
4.4 售价:500 元/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
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上发布;
6.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处恒兴国际城 1 号楼
联系人:蓝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861067
7.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系人:孙宏伟、张龙天、姚瑶、陈阳
联系电话:19969564728、19969564696、1738687649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处恒兴国际城 1 号楼
联 系 人:蓝女士
电 话:0431-89861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 系 人: 陈阳
电 话: 17386876491
电子邮件: chenyang47@faw.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服务外包 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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