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肥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肥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48.5 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肥料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肥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肥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
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9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1 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
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携相关证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
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
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委托,就漯河市园林绿化养
护中心肥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
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肥料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 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肥料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3 预算金额:48.5 万元
2.4 供货期限:接到甲方通知 10 日内完成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质保期(有效期):自采购人收到货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
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9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泰汇工程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携相关证件报名。
4.2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
照副本。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
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
5.磋商文件的领取
5.1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 09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1 日。
5.2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
与淞江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
5.3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15061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
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13273072369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95-31150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
联 系 人: 13273072369
电 话: 丁女士
电子邮件: henantaih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