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昌吉州公路科技治超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4-204-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公路科技治超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州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昌吉州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16 个非现场执法点位、治超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应用软件系统,改造治超监
测监控指挥中心运行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动态自动称重、抓拍及视频监
控、信息发布、数据处理器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新建配套治超数据中心和软件系统详细功能
建设,包括系统管理、治超基础信息管理、超限超载管理与设备运行监管、治超指挥调度管
理、违法处理、治超综合分析评价、移动应用等;改造配套软硬件资源建设、运行支撑基础
设施建设等,包括数据传输链路建设、边界安全设备购置、中间件购置交运通等保测评、治
超监测监控指挥中心改造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公路科技治超一期项目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州公路科技治超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持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
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 5 年完成过 1 项公路机电工程相关设计业绩(须提供项目设计合
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及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
月社保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
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记录。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1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于 2024 年 09 月 05 日 10:00 至 2024 年 09 月 11
日 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19)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
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
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昌吉州公路科技治超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
州发改工[2024]120 号批准建设,按项目建设程序现需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招标,招标人
为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州本级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
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公路科技治超一期项目初步设计
2、建设地址:昌吉州各县市。
3、工程总投资:6306.46 万元。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实际工期依合同约定执行)。
5、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6、成果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概算编制等),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和建设单位的
需求。
7、招标范围:昌吉州公路科技治超一期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概算编制等)及施工
期间配合服务。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
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
路支行账号:806010012010110433857,行号:402885000459,打款时请备注(招标项目编
号):CSFLZB-2024-204-FW(文件费)。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19),招标文件费 200 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9000.00 元(玖仟元整)。
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
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4.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招标人指定的开户
银行账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
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
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
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
交通银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
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单位在缴纳
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
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并加盖财务章;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昌吉市健康西路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181961218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联 系 人: 胡女士、冯女士
电 话: 15886906116
电子邮件: 12296357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