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开发区绿化及附属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金融开发区绿化及附属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金融开发区绿化及附属设施维护 |
招标公告 受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金融开发区绿化及附属设施维护"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金融开发区绿化及附属设施维护 2.项目编号:JR(Z)2016-0009 3.服务期限:三年,一年一签合同; 4.完成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维护内容:沈阳金融开发区内绿地、街路、广场损毁绿化附属设施即时维修及绿化即时维护。绿化设施是指绿地和街路广场上各种植物及附属设施,包括栏杆、园路、景墙、井盖、小品、雕塑、长廊、座椅等。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社保局章) 供应商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8:30至16:30,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经预审后方可报名参与投标,同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 注:请供应商自备移动存储设备。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因故不能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须经资质审核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 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财务联系电话:******** 五、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河区悦宾街一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九月九日 |
招标
|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