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六批第二次公开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2024年第六批第二次公开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租资产信息
招租标的 | 所在社区 | 租赁标的地址 | 租赁面积(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招租底价单价(元/平/月) | 招租底价总价(元/月) | 免租期(月) | 竞价保证金(元) | 最低加价幅度(元) | 备注 |
1 | 东方新城一期 | 祥福三里45号205 | 43.48 | 商业 | 26 | 1130 | 无 | 5,000.00 | 50 | 原承租户 9.16到期,搬迁期至9.23 |
2 | 新阳居住区一期 | 孚莲一里354号 | 45.56 | 商业 | 64 | 2916 | 无 | 15,000.00 | 100 | |
3 | 新阳居住区一期 | 孚莲一里356号 | 29.24 | 商业 | 59 | 1725 | 无 | 10,000.00 | 50 | |
4 | 新阳居住区一期 | 孚莲一里357号 | 30.95 | 商业 | 58 | 1795 | 无 | 10,000.00 | 50 | |
5 | 新阳居住区一期 | 孚莲一里358号 | 56.12 | 商业 | 58 | 3255 | 无 | 15,000.00 | 100 | |
6 | 高林居住区 | 高林三里7-106号 | 38.82 | 商业 | 194 | 7531 | 无 | 35,000.00 | 200 | 原承租户 9.16到期,搬迁期至9.23 |
7 | 高林居住区 | 高林三里4-104号、高林三里4-105号、高林三里4-106号、高林三里5-101号、高林三里5-102号、高林三里5-103号 | 255.66 | 商业 | 161 | 无 | 165,000.00 | 850 | 原承租户 9.16到期,搬迁期至9.23 |
标的内原有装修装饰布置和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配电房等,如有)等属原承租户遗留,不属于出租方资产。中标人因生产经营需要继续使用上述原有装修装饰布置和附属设施设备,请自行完善相关手续,向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维修维护责任,出租方概不负责。
1.租赁年限(含免租期):5年。
2.招租方式:通过“安居竞价交易网 (jingjia.xmanju.com)”进行网上报名+线下竞价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网上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安居竞价交易网”仅支持“电脑端”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和竞价操作)。
详细竞价操作指南请登录“安居竞价交易网-帮助中心-流程指南-竞价流程”查阅。(竞价人应提前做好网上报名安排,因竞价人自身报名安排、电脑操作水平、使用终端设备及网络数据传送等任何因素,导致报名截止时间前,安居竞价交易网服务器未收受到竞价人完整报名登记,则报名未成功,不能参与竞价。同时,也不再另行受理竞价人的竞价报名登记)。
3.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4.免租期(如有)将通过在装修培育期中进行租金扣减并分摊方式予以实现。例如1个月免租期,将在三个月装修培育期中分摊实收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拟定的租金明细表为准。装修培育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正常计收。若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如下标准补足装修培育期间租金差额,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装修培育期结束后第一期的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承租人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差额支付给招标人。
5.租金缴交方式:租金采用预付方式并由承租人按期支付,每三个月为一期,签约时须同时付清该合同项下的装修培育期第一期租金(无装修培育期的则为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相当于最后一个计租年度三个月租金)。
6.承租人须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现状(注:此处现状特指租赁房屋交接时的现状,目前非空置房屋交接时的现状为原承租人搬离并拆除其自行增设的设备设施后的状态)、周边环境、物业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察看及充分了解,确认租赁房屋符合需求并同意按租赁房屋交接时现状及合同约定承租;租赁房屋交接时的现状同时应作为承租人向招标人返还该租赁房屋时的验收依据之一。
7.本次招租的标的作为小区生活配套的商业用房,仅允许经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承租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意向标的是否符合其业态规划,进行充分了解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该意向标的开办承租人规划的业态能否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相关证照等;拟经营煎、炒、炸、烤等易产生油烟或扰民的餐饮服务项目的承租人需严格遵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并按有关要求自行增设排放设施、净化或分解设备等,不破坏环境或扰民,并于装修前签订承诺书。若承租户未按此执行且拒不整改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设立“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8.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将该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交由任何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租、分租、交换、承包等),也不得在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含租赁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权利负担;租赁期内,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为注册地址的商事主体,若该商事主体为个体商户,则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为承租人本人,若该商事主体为公司法人或合伙企业则股东或合伙人之一须为承租人本人。须在开业一个月内将全部证照报招标人备案存档。
9.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招标人及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但招标人的同意并不免除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应事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承租人保证其装修/改造的合法合规性,按有关规定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租赁房屋经营及装修/改造需要的审批手续,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有关承租人未能通过相关审批及验收的责任。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涉及对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或改造原房屋隔墙/楼梯/楼板/卫生间等)的改造或破坏,招标人将视承租人装修/改造情况酌情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对同标的内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改造或破坏的,同等视装修改造情况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装修恢复保证金将在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或届满后,在承租人依约恢复原状且不存在违约情形时无息退还,具体收费标准参考附件。
10.租赁期间,不排除存在相关方于店面周边公共区域增设公共设施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在店面周边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摆放健身器械等。
11.如项目存在店面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隔油池、电梯等),中标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的,请自行与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商用停车位由属地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有偿使用。如项目中店面电费由物业代收代缴的,因用电线路会产生电损,故需承担一定电损费用,具体费用由属地物业按用电量分摊收取。(具体咨询属地物业)
12.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竞价人需确认已知悉该情况,如拟经营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才能经营的项目,请不要参加本次竞拍。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诉求,且竞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竞价人已确认并同意招标人已经通过对标的的展示,向竞价人明确说明和揭示了标的的瑕疵、缺陷和风险,竞价人已经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本合同,且无权要求招标人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二、承租人要求
1.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
3.被列入招标人和/或招标人所属安居控股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企业、团体或个人,不得参与租赁意向报名并不得承租或续租安居控股集团及其所出资企业资产。
4.竞价人在竞价过程及中标后,应诚信履约并接受招标企业依据《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的管理。
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
1.公告时间(同报名时间):
自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3日当日 16 点止。
2.报名规定:
(1)竞价保证金说明:
①竞价人参加标的竞价应缴纳标的相应的竞价保证金,请竞价人根据系统给出的建议金额及拟竞得标的情况足额缴交。多竞得需多缴纳。
②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账号主体与参与竞价主体须一致。不得由他人代为缴款,不得采用现金汇款缴交。
③竞价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已缴纳的所有竞价保证金待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商业)》后10个工作日内(若存在需签订多份租赁合同的,以最后一份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退还至中标人预留银行账号;如竞价人未能竞得标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价人预留银行账户。
④如竞价人未通过招标人的资格审核,竞价保证金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价人预留银行账户。
各标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招租资产信息》,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缴交并上传缴款凭证须在2024年9月23日16:00前完成,以系统及保证金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保证金账户户名: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账号:990*****748*****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2)网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首次在安居竞价交易网登记报名的,需自行注册竞价账号,并提交竞价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后,方可报名。请竞价人自行妥善保管好竞价账号及密码。
①单位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需)、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公对公转账)。
②个人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3)线下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①单位携带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需与网上报名时的经办人是同一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若非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至现场供核查并办理竞价审核手续;
②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现场供核查并办理竞价审核手续;
(4)标的竞价资格取得:
①竞价人需在线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期限内完成并通过对应报名手续,任一环节手续未在期限内完成或通过手续的,则报名未成功,不能参与竞价。
②竞价人完成线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手续,仅代表招标人受理了其参与竞价的申请,是否具有相关标的竞价资格须待招标人审查确认后,给其竞价账号开通相关标的网上竞价操作资格权限为准。
3.资格审核:2024年9月24日(8:00—12:00),于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厦门安居集团客户服务大厅1楼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4.竞价会时间:2024年9月25日 9:00起
四、其他事项
1.合同条款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商业)(样稿)。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①看样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2日09:00—11:30 东方新城一期、新阳居住区一期、高林居住区
看样预约电话:0592-*******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②中标结果公示期:本批次全部标的竞价结束之日起7日(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xmanju.com/)
③本批次成交标的合同拟起租时间:起租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招标人将在起租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中标人。如因招标人原因逾期交付的,招标人可选择将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计租起始时间及装修期相应顺延或在逾期交付期间不予计租,招标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招标人原因逾期超过60天仍未交付房屋的,双方有权选择无责解除租赁合同。
④更多内容详见附件,请竞价人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报名缴费成功视为完全了解、认可本次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竞价文件的约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招租人信息
1.公司名称: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咨询电话:0592-*******
3.联系地址:厦门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办公楼8楼
4.政策咨询、答疑及投诉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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