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中介服务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中介服务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征集丰台区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中介服务(律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台区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中介服务(律师事务所)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做好本年度丰台区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加强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拟购买律师事务所提供现场检查第三方中介服务。
(二)征集要求
参加公开比选的应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法律方面专业知识,掌握地方金融组织各行业相关监管政策;
(3)能够对检查情况出具法律方面的现场检查专业性报告;
(4)能够在检查期间派出专职检查人员负责配合我委开展检查工作;
(5)能够配合我委开展与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相关的配套工作(如后续跟进被查企业整改落实相关工作等);
(6)要求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除现场检查工作外,能够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包括:
1.参与法律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讨论、审核;
2.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3.参与相关法律问题调研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约谈辖区内风险企业;
5.协助处理涉访涉诉案件;
6.协助处理辖区内的重大金融风险及重大突发事件等;
(7)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三)经费限额
聘用律师事务所实际支付费用以实际检查企业家数及提供的法律服务为准,最高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三、征集时间
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
四、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
1.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近年来单位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3.承担该工作主要人员履历及业绩证明材料;
4.近3年内无履约纠纷、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提供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服务方案及报价。
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制作成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jrbfwk@mail.bjft.gov.cn,并电话与我委联系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金融服务科崔梦萱;联系电话:********
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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