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排咸河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市海门区排咸河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排咸河整治工程(二次),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北起三余竖河,南至新岸河;

(2)工程规模:约******.92元;

(3)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元)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1

南通市海门区排咸河整治工程

******.9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三、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注: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23】第2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旧版电子证照已停止使用,请使用新版证照,同时企业诚信库内信息也及时上传更新。

https://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3/12/6/art_*****_********.html?tt_force_outside=1。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发包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市海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公告公示栏,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开标室。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北京路600号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

联系人:

钱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37*****616

电话:

159*****101

招标文件二次等附件.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整治 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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