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维护材料招标公告
路灯维护材料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尾市路灯管理所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W00ZC80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路灯管理所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606665.00
四、采购数量 :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询价通知书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汕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5年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4. 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结果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询价通知书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请自带U盘拷贝询价通知书电子文件。
1)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询价通知书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14时3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询价时间:2016年9月20日14时30分。
十一、询价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 9月10日至2016年9月14日止。
十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汕尾市路灯管理所
地址:汕尾市城区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6600
邮箱:swcailian@163.com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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