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经济开发区仙花路笔架山路至金水路段道排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金寨经济开发区仙花路笔架山路至金水路段道排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1003733
二、项目名称:金寨经济开发区仙花路(笔架山路至金水路段)道排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县环保局二楼西侧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金寨经济开发区仙花路(笔架山路至金水路段)道排工程,北起现状笔架山路,南至现状金水路,为新建长约600米红线宽24m城市沥青道路。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沥青路面9473m2,人行道砖4525m2,路侧石2245m,钢筋混凝土雨污水井43座,DN300-DN1400混凝土排水管1875m,行道树162株,路灯42杆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1731.8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及处在中标公示中的待中标工程)。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满足的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10时00分
十七、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四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十八、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4日10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30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下载。
5、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8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4年9月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9月24日10时00分。
6、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8、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
9、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具体要求见技术标二评审说明)。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县环保局二楼西侧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肖工
电话:0564-*******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颐?大厦A栋7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工
电话:0564-*******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16楼
电话:0564-*******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交纳至如下指定账户,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联系人:陈主任,电话:0564-*******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种方式: ■纸质银行保函 ■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 ■电子银行保函 ■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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