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运维服务品类部-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暖通空调制冷设备维修安装及改造服务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运维服务品类部-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暖通空调制冷设备维修安装及改造服务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运维服务品类部-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暖通空调制冷设备维修安装及改造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提交反馈材料(响应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 备注 |
1 1 | 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暖通空调制冷设备维修安装及改造服务专有协议 | 采购范围:中海油天津分公司各作业公司(辽东,渤西,渤南,曹妃甸,蓬勃,QHD32-6作业公司等)暖通空调制冷设备维修安装及改造类项目,保证各生产设施制冷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主要技术指标: (1) 制冷系统无泄漏 (2) 制冷压缩机及各制冷原件工作正常 (3) 电气原件的直阻、绝缘正常,动作灵敏 (4) 制冷正常,满足现场要求 (5) 风机运转正常 (6) 除烟雾达到空气净化要求 (7) 噪音治理明显 (8) 散热治理效果明显 (9) 风道维修改造保证密封性及强度要求 (10) 冷库扩容保温性能及使用性能达标 | (2024年10月) | 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已完成的空调制冷设备维修或安装服务业绩,单项合同(订单)金额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年协证明文件需体现金额。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 |||||
3、人员要求: 投标时提供以下人员证书: (1)制冷工至少5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局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 (2)焊工至少5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局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低压电工至少5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局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作业。 以上人员不能兼任,提供投标人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人保留投标阶段查询社保真伪权利。上述所有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是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申请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单位提供的社保证明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者通过第三方APP软件确认其真实有效,若不可通过扫描方式或者APP方式确认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当地社保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等方式可以确认其社保真实性,任何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按照要求拒不提供的或者无法查询的,均按照否决处理。对社保信息有问题,经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后均按照否决处理。(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资料集中放置,以便于核查)。 | |||||
4、劳保要求: 投标方承诺作业人员必须自带符合中海油体系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 安全帽、防护眼镜、防静电工服、防穿刺挤压工鞋、劳保手套、降噪耳塞),所有作业人员PPE必须符合装备公司管理要求,保持统一性。 | |||||
5、人员证件: 投标方承诺中标后,作业人员出海前必须取得出海施工的所有证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例如:人员跟踪卡、补差证、硫化氢防护、海上交通安全证、安全培训考试等。 | |||||
6、工期保证要求: 投标人承诺: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要求提供满足施工的各类工种人员,如果因投标人原因,如人力不足等原因, 导致影响项目工期,那么招标方有权利依据合同中履约异常供应商处理方式相应条款对中标方进行处理。 | |||||
7、设备要求: 投标人承诺提供所需施工设备,提供电气焊设备至少10套、真空泵10套、收氟机10套、加氟表10套设备。 | |||||
8、人员设备动复员要求: 投标方承诺在收到招标方通知的24小时内进行反馈并在 72小时内完成人员设备动复员。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9月 04 日)至(2024年9月 10 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包含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中的证明文件)。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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