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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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05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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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农业农村局,省直属单位及省属有关高校:

  按照《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要求,为提早做好我厅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两重”建设农业领域项目储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开展项目储备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积极组织谋划项目,并抓紧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省直属单位及省属有关高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农业农村厅审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定和批复的项目,要尽快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在项目储备库中完成项目储备申报。完成项目储备申报的单位要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沟通对接,反馈项目报送情况。农业农村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项目正式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同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取得项目代码。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

  各地、各单位要着眼2025年和“十五五”时期,对标“两重”建设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和实际需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产提升等农业生产发展,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两重”建设项目原则上单体投资规模应在1亿元以上。

  三、完善项目前期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吉林省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吉林省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储备过程中,要积极推进规划、用地、环评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完善落实。对于已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符合规划要求且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纳入国家项目储备库。

  联系人:李少华 联系电话:0431—********

  附件: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5日

标签: 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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