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拓展推广“经营主体服务码”综合应用工作的通告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拓展推广“经营主体服务码”综合应用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支持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市监综函[2023]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理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2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拓展“经营主体服务码”综合应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市拓展推广“经营主体服务码”的综合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主体
北海市范围内经营主体设立登记申请成功后,“服务码”随即生成,纸质营业执照二维码与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二码合一”、“一企一照一码”。
二、应用场景
1.以“码”为照。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以经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准,统一“服务码”赋码规则。经营主体存续期间,在广西区内迁移或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服务码”保持不变。经营主体办理注销登记退出市场后,“服务码”内的信息不再更新,保持注销时的状态,且不可更改。
2.以“码”代证。“服务码”已汇集广西区内各部门相关许可、备案信息,经营主体可通过电子屏、手机等方式展示相关电子证书。
3.以“码”施策。“服务码”内置政策标签体系,可从企业所处区域、行业、主体类型等多方面进行惠企政策的标签定位,实现经营主体与政策精准匹配,可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查阅、政策解读、政策申报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服务。
4.以“码”做桥。“服务码”已与自治区*****热线平台连接,经营主体可通过“服务码”直接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专区”,按提示填报有关内容信息提交诉求,系统将自动推送诉求至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处理,同时可通过“进度查询”,查看历史反馈的诉求处理进度。
三、其他
经营主体服务码的推广应用是建立解决经营主体诉求机制、拓展电子证照数据应用场景、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的有效举措,广大经营主体要积极使用“服务码”,共同提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特此通告。
附件:“经营主体服务码”使用指引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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