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清河县土地开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河县土地开发中心关于清河县连庄镇和坝营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河县土地开发中心关于清河县连庄镇和坝营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ZB-2013-1063-4-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河县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邢台市清河县运河大街157号
联系方式:宗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边际 ****-********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连庄镇和坝营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由清河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方案,建设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河县土地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清河县连庄镇和坝营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该项目建设规模为4841.2675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4673.002公顷。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招标分A、B、C三类工程共13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3个月。
A类工程为道路工程,分为A1、A2、A3、A4、A5、A6、A7七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改建田间路(砖铺路、水泥路)、整修生产路、路基清理、涵洞、田间植树、土地平整等工程,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B类工程为电力工程,分为B1、B2、B3、B4四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架设高压线、地埋电缆、增设电闸箱和变压器工程,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C类工程为水利工程,分为C1、C2两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泵、防渗管道购置安装工程,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A类道路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类电力工程: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设备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电线电缆及电压器与配套设备应有国家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检验(试验)报告,并负责安装,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时,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生产商或其唯一授权商参加本标段投标)及生产厂家的相关生产证明资料; C类水利工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水利设备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水泵及管道应有国家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检验(试验)报告,并负责安装,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时,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生产商或其唯一授权商参加本标段投标)及生产厂家的相关生产证明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项目共有13个施工标段,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对一类工程中最多3个标段投标,不允许跨类别投标,且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6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9月1日至今的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40.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9日 16:00至2016年09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30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30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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