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戏剧学校精品课程视频拍摄与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戏剧学校精品课程视频拍摄与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我单位实施的精品课程视频拍摄与制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精品课程视频拍摄与制作服务项目
1.2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9万元;
1.3 采购需求:
①《钢琴基础》精品课程视频拍摄与制作要求(详见附件);
②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制作脚本等方案确定后45天内交付;
③知识产权:课程版权归学校所有;
1.4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12:00起至2024年9月13日12:00止;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视频拍摄与制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予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报价;
2.5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报价。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响应文件提供
包含但不限于:
3.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3.5 根据项目需求(见附件)提供相应服务方案以及纸质版报价单一份(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开始时间:2024年9月4日12:00(北京时间);
4.2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2:00(北京时间);
4.3 递交地址:江苏省戏剧学校校纪委;
4.4 联系人:殷老师;
4.5 联系电话:130*****889;025-********。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 本项目在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5.2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方可自行勘察。
附件:
《钢琴基础》精品课程视频拍摄与制作要求
一、课程策划和设计
1.协助课程团队查找相关课程资料,确定课程定位,设计课程制作风格,使专业知识点传达生动、形象,更能使学生接受和喜爱。
2.通过试拍、制作出小样,协助确定主讲教师授课风格定位及老师形象定位。
3.技术指导课程团队编纂课程的知识点脚本。
4.协助课程团队根据课程内容量身定做创意方案、片花脚本、解说词以及剧本、分镜头脚本。
5.现场进行拍摄风格、角色造型和场景设计。
二、课程制作
1.教学内容符合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规范性要求,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教学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学习单元和学时划分合理,衔接有序。
2.课程资源能够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需求,做到能学辅教。
3.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动画、视频、音频、虚拟仿真等类型资源不少于30%。
4.课程制作内容要求:
(1)片头、片尾:约10-15秒钟,包括音频、视频和字幕;
(2)课程介绍:5-10分钟,包括音频、视频和字幕;
(3)视频内容:每个视频时长约5-15分钟,课程约32个视频内容。
视频内容包括音频、视频和字幕(包括但不限于课程需要的三维或二维动画方案),每个视频内容又可分一至多个片段。
三、视频制作要求
1.依据教职成厅函〔2023〕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标准和要求。
2.视频摄制要根据课程内容,可采用多机位拍摄,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程全部内容要求。
3.声音录制要求采用专业级话简,保证教师授课的录音质量;
4.钢琴声音录制:录制单声道时运用小振膜电容麦克风或小蜜蜂进行录音,以捕捉到钢琴声音的整体效果;录制立体声时使用两支小蜜蜂(或两支麦克风头),以实现立体声录音效果。
5.编辑合成根据课程内容插入适当的图片、动画、视频等媒体素材,使课程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据课程内容。
6.生成视频要按技术要求压缩为适当的流媒体格式。
四、人员配置及设备要求
1.专业摄像师。
2.摄像助理进行拍摄前的白平衡调试、机位的摆放、音频设备的测试。
3. 场记员实时的记录拍摄进度、景别、时间点,拍摄内容等。
4.灯光师负责灯光的调试。
5.拍摄设备:专业广播级高清摄像机(具体机位可根据要求增加)、1.5米小型轨等。
6.音频设备:小振膜电容麦克风或小蜜蜂、麦克风支架、连接线等。
7.灯光设备:专业影视拍摄镝灯,LED面光灯等。
8.提词器1套。
9.调色师使用专业后期调色软件对视频进行后期调色。
10.特效包装师:应用专业软件进行特效包装。
11.三维/二维动画师: 根据课程需要协助设计动画方案。
五、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 2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2 | 服务部分 | 实施 方案 (20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实施计划、实施措施等内容;根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0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详尽、无缺项、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5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项、不太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提供对应方案,格式自拟 |
售后 服务 方案 (18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定,方案针对性强、非常科学合理的得18分;方案有针对性、比较科学合理的得10分;一般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对应方案,格式自拟 | ||
技术 参数 响应 (10分) | 技术参数响应:满足采购需求中全部参数要求的得10分,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以技术偏离表为准) | 技术偏离表格式自拟 | ||
演示 视频 (20分) | 1.投标人需提供演示样片,样片时长不超过5分钟。 2.要求:主题明确,逻辑清晰,色彩丰富,构图精美,动画流畅,意境优美。样片中需含教师讲解、PPT、动画等,各种呈现方式比重合理。评委根据样片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与需求贴合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未提供演示样片不得分。 (1)完整合理性(10分): 样片内容完整、各呈现方式设置合理得10分;样片内容较完整、各呈现方式设置合理性一般得6分;样片内容缺失、各呈现方式设置不合理得2分。 (2)需求贴合度(10分): 提供音乐类课程样片。主题明确、逻辑清晰、色彩丰富、构图精美、动画流畅、意境优美的要求得10分;样片内容基本满足需求得6分;样片内容满足需求程度较差得2分。 | 演示样片以MP4格式存在U盘中随服务方案和报价单一起提交 | ||
3 | 商务部分 | 资质 证书 (2分) | 供应商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业绩 (10分) | 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内容包含视频拍摄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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