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洪沟修复工程--溪顶自然村招标公告

排洪沟修复工程--溪顶自然村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邀请招标)

项目编号:闽立信招秀字[2016]049号

1、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潘宅村民委员会拟建的埭头镇潘宅排洪沟修复工程--溪顶自然村已批准建设。现邀请林智星、林庐飞、陈万金等3个自然人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建设规模:约2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要求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自然人。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5、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6、公告时间: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公告期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报名,投标人直接到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有关资料。

7、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以书面信函(书面信函请投递至设立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答疑信箱)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8、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见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9月18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潘宅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传真:138*****196电话/传真:****-*******

2016年8月

049号埭头镇潘宅排洪沟修复工程--溪顶自然村 邀请发布.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排洪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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