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培训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公告

关于人大培训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公告

一、房源情况

人大培训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总房源为69套,面积为19.23㎡—37.02㎡不等,位于锦绣花城小区A栋2—5层,单个家庭及个人只能申请一套,详情见下表。

楼层

房号

室内总面积(㎡)

二层

201

32.85

202

32.33

203

32.64

204

31.98

205

31.37

206

19.23

207

26.32

208

26.23

209

27.58

210

27.37

211

28.57

212

28.47

213

33.55

214

21.65

215

24.95

三层

301

36.55

302

35.12

303

35.47

304

34.98

305

30.83

306

19.23

307

30.06

308

29.49

309

30.77

310

30.39

311

32.04

312

31.01

313

25.47

314

24.42

315

31.86

316

33.55

317

21.88

318

24.97

四层

401

36.55

402

35.16

403

35.58

404

37.02

405

32.95

406

19.46

407

33.04

408

31.5

409

30.77

410

30.39

411

32.04

412

31.52

413

25.47

414

24.42

415

32.24

416

33.55

417

21.65

418

24.97

五层

501

36.55

502

35.16

503

35.41

504

37.02

505

32.95

506

19.46

507

32.84

508

31.52

509

30.9

510

30.47

511

32.27

512

31.61

513

25.47

514

24.42

515

32.24

516

33.55

517

21.65

518

25.04

二、申请对象

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六盘水市钟山区范围内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符合条件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

(一)单个家庭及个人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需在钟山区范围内就业。

3、申请人在钟山区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未申请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重度残疾人家庭、失独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社会救助对象等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分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六盘水市钟山区辖区范围内有自有住房的;

2、正在服刑人员;

3、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主申请人的;

4、正在服兵役的;

5、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虚报、隐瞒有关情况或伪造有关证明的;

7、被限制获得保障政策资格的;

三、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详见附件);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在钟山区范围就业的有效期内工作证明;

4、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单身提供未婚承诺书)

5、申请人在钟山区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证明;

6、重度残疾人家庭、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须知:

1、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租金收取标准为13元/月/㎡,租金按年收取,保证金为1000元/户。承租人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通讯、电视等费用。租赁合同到期后,经重新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

2、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须服从锦绣花城贵州信立通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元/月/㎡(按年收取,含公共区域水电费及公共区域保洁费)。

3、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已承租的房屋,退出保障。出现第(三)、(四)、(五)、(七)项情形及第(十)项未按期腾退、缴纳租金的。将列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黑名单,我公司不在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一)不在六盘水市钟山区工作的;

(二)在六盘水市钟山区购买、继承、赠与等获得其他房屋的;

(三)破坏所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设备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转租、转让、转借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及租住期间违规上访、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

(五)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和日常管理工作的;

(六)依据合同约定符合解除合同或者退租情形的;

(七)提交个人虚假信息和资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八)经核查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

(九)其他应当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情形。

(十)不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或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腾退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缴纳。

五、申报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12:00—2024年9月12日上午12:00(周末时间除外),需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本人现场提交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材料,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截止报名时间资料不齐全的,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10号楼9楼贵州城发宏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办公室。

3、资格审核:工作小组人员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申请人进行登记。

4、贵州城发宏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审核情况及符合审核情况结果通过六盘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审核情况及符合审核情况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贵州城发宏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六盘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人大培训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先生电话:177*****171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177*****283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55*****884


附件:人大培训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性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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