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岛户外广告发布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 2)工程建设规模:约20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高速路段:福州机场高速路段、黄石高速路段、湄洲岛收费站;动车站段:莆田动车站、厦门动车站、福州动车站;莆田市区:市政府附近;各设置一块T型广告牌,,广告牌版面不低于6米*15米的广告位代理发布权且高速路段处广告牌距高速路不超35米且视角良好。 4)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经国家或县(区)级以上工商局批准,涉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须具备广告行业资质等级市一级以上的广告企业。 3.投标人需提供每个广告牌的具体位置、规格、朝向及图片。招标范围如没有可发布广告的位置,投标人需提供给招标人相对应广告方案,但该方案需经招标人同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16年1月19日起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截标前以现金形式当场递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9日10时30分;地点:湄洲岛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收到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及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局; 地址:莆田市湄洲岛 电话:135*****791传真:/ 联系人:薛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 电话:****-*******; 联系人:詹小姐。 附件:********213523.doc">招标文件 |
标签: 户外广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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