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机房维护费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机房维护费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机房维护费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03,297.89
最高限价(元):1,703,297.89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资金来源及金额 |
合计 | 年初计划 | 上级专项 | 财力追加 | 非税收入 | 镇街、园区自有资金 | 其他资金 |
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机房维护费用项目 | 项 | 一 | 1,703,297.89 | | | 1,703,297.89 | | |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警大队 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机房维护 |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抓拍、项 警察1信号灯、机房维护服务技术要求及参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机房户服维护。 2、维护地点:大洼区 3、维护类型: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机房维护。 4、维护范围:红绿灯岗区114处、岗区电警抓拍839处、测速抓拍 17 处、违停抓拍37处、礼让行人抓拍4处、禁行抓拍22 处、区间测速抓拍6、指挥中心机房系统及显示屏维护以及合同有效期内所新增加的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中标单位需提供安装及维护服务。 5、维护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及要求,保证交管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项目内容:(一)人员部分 1、维护人员九人: (1)司机两人,其中一人能开升降车,一人能开工程车、安全员一人,技术人员六人,对信号灯、电警、卡口等交管设施技术调试,其中一人对指挥中心后台负责管理。 (2)工作时间:早8.00-11.30,下午:1.00-5.30(轮班休息,在夜间如有抢修随时准备)。(3)公司交纳五险,提供午餐及劳保用品. 2、数据整理人员十五人:两名管理人员、三名排查人员,对数据整理人员全面监督管理、十名数据整理人员,负责岗区电警、违停、区间测速、礼让行人抓拍数据效果整理,把抓拍数据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中心,及时根据数据问题纠正反映外场维修维护(1)工作时间:早8.00-11.30,下午:1.00-5.30(每月休4天). (2)公司交纳五险. (二)车辆部分 1、小型车辆两台:临时抢修及排查现场专用 2、升降车辆一台:负责全区域设备日常维修、电子设备擦拭及新增设备的维护。(车辆费用包括车辆保险、燃油、保养及车辆原值折旧). 3、工程车一台,对交管设施的检修维护。 三、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四、合同期限:一年 | 项 | 1 |
项目名称 | 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机房维护服务 |
用途说明 | 交警大队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机房交管设施的运营维护 |
技术要求及参数(包括附件、零配件及专用工具) | 一、项目需求详见附表 二、特殊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在近三年有电子警察抓拍,信号灯交管设施建设的工程 业绩,以此证明对电警及信号灯维护业务的熟练掌握,保障维护设备良好运行。 1、本项目需要对现有设备了解,需要在开标前对大队现有主要设备现场测试,以检测是否具备维护能力,联系人:徐警官 电话139*****555 2、投标单位中标后10日内,在距外场设备区域1公里内设立维护场所,面积300平以上,第一响应时间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 三、付款方式: 每季度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维护费用按季度付款。 |
技术服务条件 | 负责维修、维护、调试 |
完成日期 | 维护期限一年 |
地点 | 大洼区 |
特殊要求 | 有道路交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经验 |
验收标准 | 合格 |
质量保证 | 一年 |
其它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金源街16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