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台、展架招标公告
展台、展架招标公告
荆门市千佛洞植物园景观工程—展台、展架制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千佛洞植物园景观工程—展台、展架制作已由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荆发改农经【2015】1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市丰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千佛洞植物园;
2.2 招标范围:植物园园区;
2.3 建设内容:展台展架制作、安装、拆除等;
2.4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入选2016年度荆门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投标单位名录。
3.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2 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者,应当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jmztb.net)。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9月9日8时00分至2016年9月14日17时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mztb.net,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15时00分(以网上查询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到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即收款人: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账号:********434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丰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象山大道50号
电 话:****-*******
2016年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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