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年广佛线媒体资源过渡经营期一般代理的公告
关于招收年广佛线媒体资源过渡经营期一般代理的公告
致各优质的地铁广告经营单位:
因媒体经营权变动,广佛线媒体资源当前处于过渡经营期,现对外招收一般代理经营广佛线媒体资源。具体如下:
一、广佛线简介
广佛线,是中国国内首条跨越地级行政区的地铁线路,起于沥滘站,途径广州市的海珠区、荔湾区和佛山市的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贯穿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广佛都市圈,止于新城东站,大致呈“厂字”走向。
截至2024年8月,广佛线全长38.838公里,其中佛山市内21.475公里,广州市内17.363公里;共设置25座车站,全为地下站,其中佛山市设15座,广州市设10座,使用4节编组B型列车。2024年,广佛线日均客运流量为54.5万人次,单日最高客流为66.37万人次。
二、一般代理资格条件
(一)代理单位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代理单位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万元(含)及以上;
(三)代理单位应具有广告代理的营业资质(营业范围);
(四)代理单位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五)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不诚信名单内载明的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
二、代理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
代理单位与我司签订一般代理经营协议,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协议期限内,我司负责协调广告点位,代理单位负责销售广佛线媒体资源与广告制作、上下刊工作(施工、材料等要求须符合地铁标准)。如我司于协议期限内完成招商工作,代理单位须无条件配合我司进行合同变更,提前终止代理协议。
三、代理分成比例
我司与代理单位按照广告发布合同总金额60%与40%的比例进行分成,其中60%归属于我司,40%归属于代理单位。广告分成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结算时代理单位须向我司提供每个订单的合同原件进行备案,如代理单位存在不诚信行为,我司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协议,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广告发布合同签订期限
代理单位销售广佛线媒体资源广告的发布期限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待我司完成招商工作后,代理单位须按照同等分成比例向新中选单位移交跨期的广告发布合同。
五、媒体刊例价及折扣体系
过渡经营期间,广佛线媒体资源刊例价与折扣体系参照广州地铁线网标准执行。
六、媒体耗电成本
过渡经营期间,代理单位无需承担媒体资源的耗电费用。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
如有合作意向,欢迎垂询我司。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联系电话:020-********
投诉受理部门: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联系电话:020-********
特此公告。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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