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理财吉祥物“财之道”宣传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兴银理财吉祥物“财之道”宣传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兴银理财吉祥物“财之道”宣传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兴银理财吉祥物“财之道”宣传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编号:CTZB0090-2024-3343-01),招标人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吉祥物宣传推广的营销需求,开展IP延展设计及宣传推广工作,拟引入一家供应商,提供IP设计、宣传品打样及制作、仓储及物流配送等服务。本项目预算总350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1)优化IP主形象,现代化、可爱化的IP设计方向优化。(2)结合客群特征,侧重定制礼盒装制作。(3)结合当下潮流,侧重渠道端喜爱的品类制作。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合计最高投标限价为35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项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IP推广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合同金额页和合同盖章页)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6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1:潜在投标人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登录;

步骤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下载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会议室。

5.2.1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

5.2.2投标人也可以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招标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投标文件。

5.2.3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腾讯会议程序开启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19楼

邮编:******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件:zhangqian@cibwm.com.cn

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

联系人:王堃、王雨馨、何疌予

联系电话:138*****006186*****118

电子邮件:wangkun.sh@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帐号:*********

招标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标签: 宣传服务 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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