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耕地外业点土壤采样工作技术服务工作的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耕地外业点土壤采样工作技术服务工作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耕地外业点土壤采样工作技术服务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细则》有关采购规范,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磋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海口市土地测绘院
二、项目名称:耕地外业点土壤采样工作技术服务工作
三、工作内容:
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外业点到现场进行土壤采样、获取土层厚度,并记录土层厚度。土层厚度即土壤层和松散的母质层之和。可采用土钻钻取土芯的方式获取土层厚度。土钻钻取深度超过100厘米时,可以将土层厚度确定为100厘米。
四、技术要求:
土壤采样方法:在确定的调查样点里,选取3个面积为100㎡左右的样方,通过五点取样法选取5个点,每个点用土钻取0-15cm的表层土。将3个样方共计15个采样点的土壤充分混匀,取1/4装入干净的自封袋,编号,作为一个样点的有效土壤样品。
五、提交成果要求:
首先,采样点位的地理位置必须完全与招标方选定的地理位置相符(招标方负责带路,到达选定点位);其次,采集的土壤必须为有效样品,并作为分析化验土壤质地、土壤PH值及土壤有机质含量的依据。最后,每个采样点至少还需要提交一张能够反映现场工作情况的照片。
六、外业点土壤采样工作时间要求:
外业点采样工作时间要求为拿到土壤调查样点后,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采样工作。
七、项目预算:9.99万元(含税)
八、服务期限:2024年9月
九、服务地点:海口市
十、投标方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十一、比选办法
(一)比选工作由我院采购小组召开会议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对商务、技术、服务和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中标单位。
(二)在采购公告期内,若该项目投标单位报名数未达到三家,则重新发布公开比选。若投标单位综合评分相同,采购小组以抽签形式确定中选单位。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选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服务期间,对不配合中标方,我院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本次比选结果将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发布公示。
十二、递交资料、时间及方式
(一)资料仅供获取比选审核文件使用,真实性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均以A4纸单面打印或彩色复印,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后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投标单位资格证书;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5.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6.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报名,要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单独密封报价表,报价(含税)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格式见附件)。
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三)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海口市土地测绘院15号北楼1007
(四)递交方式:派送或邮寄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1.报价表
2.评分表
海口市土地测绘院
2024年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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