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简介
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简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指导和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加强房地产市场和房产交易管理。规范和监督房地产相关中介组织和经营行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贯彻落实省、市住房政策,组织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全县房改资金。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拟订,并监督执行。负责终审认证结果的抽查、房屋评估结果的审查工作。指导乡镇房屋征收(迁)工作。
5、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物业管理行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6、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审查工作,谋划重点工程项目。
7、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及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全县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建设工程造价全国、全省、全市统一定额的实施。负责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发布造价信息。
9、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业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参与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参与指导全县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11、负责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市道路照明等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进工作。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进城镇减排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13、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14、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15、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规划,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新闻宣传、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拟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信息收集报送、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张绘绘
(二)计划财务股。组织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年度行政经费、各项事业费、专项经费预决算。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各项事业经费和其它专项资金。负责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管理。负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对系统各单位的年度审计和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工作。负责人:马学松
(三)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受理处置来信、来访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房地产从业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施工许可证等发放工作,有关资质审核等审批工作。承担全局业务资料的收集、统计、汇总、归档及计算机辅助审批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相关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工作。负责人:高红辰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产业规划、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的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包括商品房预售)、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监测分析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资本金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迁)与补偿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终审认证结果的抽查、房屋评估结果的审查工作。指导各乡镇房屋征收(迁)工作。负责人:许宗晃
(五)物业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人:许宗晃
(六)住房保障股(房改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系统建设、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房改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住房补贴发放、资格审核和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和租金调整工作。负责人:许宗晃
(七)村镇建设股(名城办)。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县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组织全县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负责人:马学松
(八)城市建设股。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建设规划、改革措施。负责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道路照明等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负责市政类项目批后监督管理。根据规划将城市供水、污水管网纳入市政工程同步建设,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指导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燃气、供热、公共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和利用。负责人:程可欣
(九)建筑市场管理股(安全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和制定建筑业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承担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创优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负责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管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方案审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城市危险房屋监督管理。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指导乡镇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节能和科技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指导和组织行业技术研发,负责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造价管理工作,拟订标准定额、工程造价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县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审查,优化项目方案工作。负责道路等市政工程目方案审批、参与道路等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人:李大东
周一到周五上下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北侧
联系电话:0550-*******
负责人:吕会鹏
邮箱:Fyjianshe@163.com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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