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1中江县冯店镇出口至仓山镇响滩村段中修工程

S101中江县冯店镇出口至仓山镇响滩村段中修工程

S101中江县冯店镇出口至仓山镇响滩村段

中修工程劳务合作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 四川 省 德阳 市 中江 县 冯店、太安、仓山镇境内,里程起于K85 440,止于 K102 789,全线划分为 1 个工程招标劳务段。

1.2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1.3)全部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分段名称

桩号

工程概况

计划工期(月)

备注

1

中江县冯店镇出口至仓山镇响滩村段中修工程

K85 440~K102 789

S101中江县冯店镇出口至仓山镇响滩村段中修工程,路线起于中江县冯店镇出口(K85 440),经太安镇、华实场镇,止于仓山镇响滩村(K102 789),全长 17.349 公里。K85 440~K86 281冯店场镇水泥砼路面段,主要对砼板块破碎、板角断裂和裂缝进行修复。K86 281~K102 789 沥青砼路面段,主要对原路面病害处治合格后,沥青砼路面全线加铺同步碎石封层 4cm细粒式 SBS改性沥青砼表面层层AC-13C(掺0.3%玄武岩纤维)、恢复路面标线、修复提升波形梁护栏等

3

1.4 劳务分包内容: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 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满足相关规定。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 资质。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已完成不少于 2 个市政或公路项目业绩(或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累计分包合同额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分包合同金额不得大于分包商注册资本金的5倍;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0.8;近 2 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

(5)人员要求:投标人需在规定期限内 2024 年0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9月 19 日将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相关纸质版资料提交给招标人,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招标人电子信箱或经招标人确定的其他方式处。招标人将在开标时对协作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面试以锁定人员,投标文件不得对已锁定人员进行随意变更。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标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备案或已进入《合格外包方》库,且投标人没有被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上年未被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⑤企业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⑥企业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⑦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 09月 06 日至2024年 09月1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在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三段99号3楼(川交路桥工程处)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容量不小于8G),拷贝电子版图纸和所投分段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25 日下午 14 时10分,地点: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一号(川交公司三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2024 年09 月 21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答复。电子信箱: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路桥官网( https://www.scrbg.com/)网站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北海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廖女士、黄女士

电 话:0838-*******

账户名称: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桥梁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城华西银行广汉万达支行

开户账号:201*****027*****

2024年09月05日

标签: 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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