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大队广告宣传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连云区大队广告宣传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云区大队广告宣传招标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连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连云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5: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会议室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工
项目联系电话 193*****697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连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3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335号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恒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工;193*****697
附件:
附件1 磋商公告.pdf

项目概况

连云区大队广告宣传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XF-2024-0902

项目名称:连云区大队广告宣传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提升大队及下辖基层消防救援站营区文化建设及消防工作,响应上级关于队站文化建设和消防宣传工作要求,经大队党委研究,决定对大队及下辖基层消防站(墟沟消防救援站)广告宣传服务进行招标。广告业务主要涉及以下3大类内容:

(1)广告设计业务:涵盖营区展板设计、板报设计、图标设计、图表设计、文字排版、PPT设计、图片设计等;

(2)标牌制作:涵盖营区标志牌制作、各类屋内标志牌制作、卡片类标牌、防火宣传标志牌等;

(3)个性化服务:涵盖奖杯奖状制作奖牌制作、旗帜制作、正规化秩序建设标线等。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起算)。履约情况良好,结合履约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同意后进行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代理部

方式: 现场报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购买标书)资料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连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335号        

联系方式: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3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恒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室            

联系方式: 高工;193*****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193*****6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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