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依公交质字第4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依公交质字第4号

黑龙江省瑞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个体商户):

你公司对我单位组织的“实验小学幼儿园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YACG[CS]********)中标(成交)结果”《质疑函》收悉,经审查符合规定受理条件,于2024年8月27日正式受理。我单位公司于2024年9月5日组织原专家组针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复审查证,现将质疑处理结论告知你公司。

一、关于质疑事项一“吉林省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肖爽(执业证书号:吉222*****5178)有在建项目”。

质疑答复一: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原磋商评审小组在《实验小学幼儿园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评审过程中,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吉林省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原磋商评审小组认定投标单位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未予废标处理。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内容及提供的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法律性负责。供应商作出虚假承诺,影响采购结果,属于提供虚假材料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代理机构不具有行政调查权,根据现有材料进行质疑答复。如需依法调查取证的,由财政部门在投诉环节处理。

法律依据:

《黑龙江财政厅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承诺责任

  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内容及提供的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法律性负责。供应商作出虚假承诺,影响采购结果,属于提供虚假材料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质疑处理结论。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质疑内容,质疑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依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经办人(姓名):逄丽娜; 联系电话:0452-*******

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依安县实验小学

2024 年 9 月 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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