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第三中学文印室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惠安第三中学文印室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印室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办公用品/纸制文具/复印纸

采购单位 福建省惠安第三中学
行政区域 惠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5:1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0595-********
采购单位 福建省惠安第三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西苑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庄老师,136*****82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 0595-********

项目概况

文印室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HA*******S

项目名称:文印室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惠安第三中学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收到邀请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XSCGHA*******S

二、项目名称:文印室耗材采购项目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四、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

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5日起至2024年09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每份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谈判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递交及谈判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曾素雅,联系电话:0595-********,传真:0595-********,邮编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第三中学(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西苑路35号),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136*****820

十、谈判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十一、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95*****4210902。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1日

合同履行期限:1年。双方协商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最长服务期限为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5日起至2024年09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每份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谈判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惠安第三中学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西苑路35号        

联系方式:庄老师,136*****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联系方式:小陈 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印室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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