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岭水库防渗应急处理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凤岭水库防渗应急处理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6年度省防汛项目仪征市凤岭水库防渗应急处理工程实施方案已分别由扬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扬防【2016】26号文、仪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仪防指【2016】32号文、仪征市财政局仪财农【2016】102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2016年省级防汛补助经费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仪征市凤岭水库管理所 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凤岭水库位于仪征市北部丘陵山区大仪镇境内,始建于1958年,建时因劳力资金所限,仅筑大坝一道,经多次除险加固大坝背水坡坡脚多处仍有渗漏现象,尤其当水库水位达到23.9米(汛限水位)以上时,坝体渗漏严重。为确保水库汛期安全运行,急需对其进行防渗应急处理。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约12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的仪征市凤岭水库防渗应急处理工程(合同编号:YZFLFCYJ-S01)计为1个施工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采用φ600mm双排套打搅拌桩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并与2014年实施的150米长搅拌桩防渗处理段(桩号K0+270~K0+420)相衔接,工段总长350m(桩号K0+420~K0+720)。本次搅拌桩设计桩长10.4米、桩顶高程27.5米(废黄河标准高程)、桩底高程17.4米、桩中心距400mm,水泥掺入比16%。

2.3工期及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计划于2016年10月15日进场施工,2016年12月10日完成全部合同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主要人员要求:

⑴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

⑵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近5年投标人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进入曝光台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若查询发现近5年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江苏省省外单位投标必须先通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备案表从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08/11/12/art_83_30211.html下载,如外省企业2015年度从业信用等级在B级及以上,则不再需要办理备案)。

3.5 投标单位信用等级经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16/4/11/art_79_63033.html)。

3.6 投标人必须先经过扬州市水利招标办备案(备案表从“扬州水利网—水利专题—工程建设制度”下载)。

3.7 投标单位信用等级须须经扬州市水利局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slj/tzgg/201604/aefd725a850543c898fd71485a70d4b8.shtml)。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扬州市邗沟路60号设计院503室),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

(3)投标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或提交2016年最新网上资质查询记录并盖单位公章);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扬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备案表(省外企业需水利厅备案);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经办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养老保险(2016年3月-2016年8月)缴费证明;

(9)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500元/套。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2016年10月9日9时30分前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

6.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凤岭水库管理所

地址:仪征市大仪镇高田村陈庄组

电话:****-********

联系人:张丹丹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沟路60号

联系人:荣丹丹、邓佳欣

电话:****-******** 139*****783

传真:****-********

电子邮件:********18@qq.com">********18@qq.com

9. 备注

9.1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任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报名时一致,投标人若需更换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并征得招标人同意(书面变更申请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9.2 江苏省水利信用等级:上年度未进行信用评定,初次备案的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9.3 扬州市水利局信用等级:上年度未进行信用评定,初次备案的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9.4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需准时参加开标会(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应急 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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