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海天综合大厦档案加工场地及部分办公场所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海天综合大厦档案加工场地及部分办公场所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海天综合大厦档案加工场地及部分办公场所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9-05 15:07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项目名称

  海天综合大厦档案加工场地窗户及部分办公场所修缮

  二、项目概况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19楼为社保直属分局档案加工场地,18楼1810室为分局办公场所,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对19楼窗户进行更换并对1810室进行修缮。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商务要求

  (一)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报价单应包含采购清单(见附件1)所有项目,并准确填写单价、合价及总价,报价还应包括设备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3356.6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响应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方案;

  (2)报价单(可参照附件1);

  (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见附件2);

  (5)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3);

  (6)公司简介、资质、过往业绩;

  (7)踏勘证明(见附件4);

  (8)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四)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如有顺延,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文件为准。

  (五)保修期: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所有的产品质保5年,5年内出现任何问题应在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时间内解决,因产品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并追究一定责任。

  (六)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到达现场。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50%合同首款;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45%合同尾款;其余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届满2年后,支付剩余5%。

  (八)投标方必须提供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确保在维修过程中不影响施工场地工作正常运行。

  (九)由于该项目涉及高空作业,投标方必须提供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及社保证明。

  五、技术要求

  (一)质量标准

  装饰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中应遵循国家颁布的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主要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

  3.以及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及标准。

  (二)质量控制要点。

  1.材料控制:项目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实测及有关标准的规定,材料采购前必须弄清楚规范中对该种材料有何质量要求,各种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构件外观表面无明显的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焊疤、飞溅物、毛刺应清理干净;

  2.墙面保护:进行涉及墙面的维修操作时,必须采取有效措辞保护墙面,保证墙面的完整美观,不得破坏墙体的完整性,如因施工导致墙体墙面等出现渗水漏水情况,施工方负责维修修复工作。

  六、现场勘查及相关事项

  (一)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自行认真考察施工现场,并按照附件1进行分项及整体报价,结算时不予另行追加或调整。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方必须按照下述时间前来现场踏勘,否则视为放弃踏勘,过后不作答疑。踏勘完毕后由采购人出具踏勘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具体踏勘时间由投标人自行与联系人沟通确定。

  时间:公告期限以内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海天综合大厦18楼

  联系人:王志东 电话:0755-********

  七、公告期限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0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0日。

  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

  递交(邮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人才园5075室。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公司将所需资料于2024年9月10日18:00前送至或邮寄至我分局(不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直接送达投标资料,递交或邮寄相应文件地址,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九、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刘晓昕 电话:0755-********

  附件:1.采购清单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3.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现场踏勘证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

2024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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