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学院遴选二食堂特色档口餐饮经营项目的公告
茅台学院遴选二食堂特色档口餐饮经营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茅台学院全体就餐人员的餐饮体验,营造更加健康、安全、丰富的就餐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餐饮企业或个人入驻学校二食堂特色档口进行经营。具体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1.地点:茅台学院第二学生食堂一楼四号档口。
2.面积:加工操作间及售卖间共计约30平方米。
3.档口费用:零租金。
4.招租类型:特色羊肉粉。
二、经营服务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经营服务商须具有一定从事制作餐饮服务的经历,且在以往餐饮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及违法犯罪行为。
2.经营服务商拟经营项目须为特色羊肉粉,具体要求是安全新鲜、好吃实惠、富有地方特色。
3.经营服务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在社会从事餐饮服务的,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服务商身份证和健康证及拟准备经营的餐品价目表(经营品种价目表模板见附件1)。
(2)在学校从事过餐饮服务的,提交所从事学校主管部门盖章的从业简历、身份证、健康证、准备经营的餐品价目表。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经营服务商签字或盖章,扫描提交电子版即可。
3.经营服务商在报名前可自行到茅台学院二食堂现场查看经营场所,需现场踏勘的经营服务商,需提前通过“茅台学院智慧信息门户”微信公众号-访客预约,自行办理学校来访人员登记,经审批同意后进校(被访人:后勤管理处 王聪199*****860)。
具体事务可咨询王老师(199*****860),学校不统一组织现场查看。
三、遴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7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人需**********@qq.com%EF%BC%8C%E6%88%96%E9%82%AE%E5%AF%84%E8%87%B3%E8%B4%B5%E5%B7%9E%E7%9C%81%E4%BB%81%E6%80%80%E5%B8%82%E9%B2%81%E7%8F%AD%E5%A4%A7%E9%81%93%E4%B8%AD%E6%AE%B5%E8%8C%85%E5%8F%B0%E5%AD%A6%E9%99%A2%EF%BC%88%E8%AF%B7%E6%B3%A8%E6%98%8E%5C%E2%80%9C%E9%A3%9F%E5%A0%82%E7%89%B9%E8%89%B2%E6%A1%A3%E5%8F%A3%E6%8B%9B%E7%A7%9F%E7%94%B3%E8%AF%B7%5C%E2%80%9D%EF%BC%89">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q.com(请注明“第二学生食堂“羊肉粉”特色档口招租申请”)。
四、遴选评审时间、地点
1.评审时间:2024年9月8日(星期日)上午10点。
2.评审地点:茅台学院学生第二食堂
3.评选方式:现场评审,详见附件2及附件3。
五、遴选程序及结果公示
1.后勤管理处根据食堂情况和经营服务商提交的资料,筛选确定参加现场制作的经营服务商。
2.经营服务商从准备经营的餐品中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特色风味进行现场加工制作,供考评人员品尝评选。
3.经营服务商须携带拟制作餐品的主要原料或半成品(半成品需做好保洁措施)到茅台学院二食堂,现场加工制作餐品供评选。
4.评选流程为评选人根据菜品品尝情况和个人卫生情况、经营服务商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第一步,评选人员根据经营服务商提供餐品的观感、味道、质感、营养方面品尝情况和个人卫生情况进行评分(标准为85分);第二步,评选人根据经营服务商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评分(标准为15分);第三步,评选人算出经营服务商的总分,统分人进行现场汇总算出经营服务商的综合评分。
5.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经营服务商,评选结果在学校后勤管理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6.公示期结束后,经营服务商来校交纳经营保证金,签订经营协议。
六、协议签订
1.经营服务商须在接到经营通知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行政楼计划财务处办公室交纳叁万元(¥*****.00元)经营保证金。
如未按期交纳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后勤管理处将根据评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另选经营者或者重新遴选。
2.经营服务商交纳保证金后到后勤管理处签订经营协议。
七、经营服务要求
1.经营服务商及其聘用人员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遵循“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人员穿戴衣帽干净整洁、加工环境干净整洁、服务态度良好、饭菜经济实惠、供应食品安全健康”要求,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良的餐饮服务。
2.经营服务商须在次月按时向学校缴纳公共卫生服务(如水费、电费、燃气费、餐厅和餐具清洗消毒卫生服务费)等费用。
3.经营服务商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和燃气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
4.经营服务商须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健康安全,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规定的原材料。
5.经营服务商须及时支付采购食材等物资的费用,要求次月结清上月的货款,如供应商反映到学校未及时整改的,学校有权解除经营服务协议收回经营档口。
6.经营服务商销售食品须按学校规定的方式进行收费,禁止自行设定消费收款方式和现金交易方式,所售食品须按学校核定的份量、价格出售。
7.经营服务商须自行购置所需要的加工用具及小型设备,自行承担人员聘用及社保费用、用电用气费、环境消杀费、排污疏通清理清洗费、价目表制作费、排油烟系统清洗费及设备设施的小额维修维护费用等。
8.经营服务商须爱护学校食堂及校园内各类资产等设施设备,若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或照价赔偿。
9.经营服务商须自行承担和处理好所聘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劳务纠纷关系,所聘人员劳务关系与学校无关。须负责聘用人员从事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培训工作,所聘用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经营者自行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经营服务商须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歇业达2天以上(含2天)的经营者,学校有权终止经营服务协议。
11.经营服务商不得私自转让餐饮服务经营权(即转租、转包、分包、合作经营等),须亲自参加餐饮服务经营管理,遴选时现场制作的餐品须出现在经营服务中,否则,学校有权终止经营服务协议。
12.经营服务商与学校签订餐饮服务经营协议,期限为一年。如果经营者达不到学校的各项经营指标和监管要求,学校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经营服务协议。
八、其他事项:报名人须关注茅台学院后勤管理处网站后续相关通知。
茅台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1
羊肉粉经营品种价目表 | ||||
报价人及电话:xxx,189xxxxxxxxx | ||||
序号 | 菜品 | 菜品介绍 | 价格(元) | 备注 |
示例 | ||||
1 | 煎鸡蛋 | 1个 | 清汤红汤自选 用料均为新鲜羊肉,承诺不用冻货。 | |
2 | 原汤素粉/面/米皮 | 粉 | ||
3 | 羊肉粉粉/面/米皮 | 粉 羊肉 | ||
承诺:羊肉为新鲜现杀,且具备动物检疫报告,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经营。 |
附件2
茅台学院二食堂“特色羊肉粉”档口比选评审方案
为挑选到有烹饪技术实力,具备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食品经营者参与到学校食堂的经营中来,更好的满足我校广大师生就餐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现场制作餐品的食材和配料准备
1.经营服务商须自行准备供评选餐品所需的主要食材原料和专用配料。
2.学校提供现场制作的炊用具及操作所需的食盐、味精、鸡精、料酒等常用配料。
3.经营服务商须现场加工制作供评选的餐品。
二、评审流程
1.报到。经营服务商须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
3.现场制作。经营服务商按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进入操作间现场制作评选餐品。
2.现场品尝和回答问题。经营服务商把制作的餐品送入评选现场供评审人员品尝评分,并回答评审人员提问的问题。
三、评分标准
1.评审为现场品尝和个人卫生情况、回答问题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现场品尝和个人卫生情况评分为85分,答题评分为15分。
2.评审人员扣分起点为0.5分,计分结果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计分办法
评审人员根据经营服务商现场制作的餐品品尝和个人卫生情况、答题表现情况进行评分,评审完毕后将评分表交由统分员复核汇总统计出经营服务商的综合评分。
五、选定经营服务商及公示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经营服务商,评选结果在学校后勤管理处网站平台上公示。
附件3
评审打分表
序号 | 分类 | 内容 | 分数 | 标准 |
1 | 品尝打分 | 观感:主副料配比合理,食材形状均匀,规格整齐,色泽自然,装盘美观,餐具与菜肴协调。 | 10 | 75 |
味感:主味突出,口味纯正,调味适当,无邪味、糊味和腥膻味等异味。 | 25 | |||
质感: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滑、爽、软、糯、酥、松、脆等特点。 | 20 | |||
营养:营养配比合理,成品中不允许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原料。 | 20 | |||
2 | 个人卫生情况 | 穿戴工作服帽、围裙和口罩干净整洁,头发干净。不留长胡须,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戒指、耳环、手表等饰物,不穿背心和拖鞋。 | 10 | 10 |
3 | 回答 问题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相关知识 | 15 | 15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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