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74号)部署,我局制定了《2024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实施方案》部署,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在我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份
三、活动安排
序号 | 活动内容 | 活动时间 | 牵头部门 | 协助部门 |
1 | 制作、群发“质量月”公益宣传手机短信*****条 | 9月1日-2日 | 质量发展科 | |
2 | 组织企业参加省局举办的第三期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 | 9月 | 质量发展科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3 | 拍摄1条食品安全科普视频 | 8-9月 | 食安协调科 | |
4 | 开展竞争合规宣讲进“企业”活动 | 9月 | 反垄断科 | |
5 | 组织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技能岗位练兵 | 8-9月 | 食品生产科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6 | 食品安全“你送我快检”活动 | 9月 | 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7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进社区、进市场 | 9月 | 消保科 | |
8 | 指导“宁德大黄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 | 9月 | 商标科 | 蕉城区市场监管局 |
9 | 开展专利代理师资格奖励工作 | 9月 | 知识产权科 | |
10 | 实验室开放日 | 9月 | 市质检所 | 霞浦水产品中心 |
11 | 开展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9月 | 标准化科 | |
12 | 开展特种设备体验活动 | 9月 | 特安科 | 省特检院宁德分院、各有关单位 |
13 | 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培训 | 8月23日 | 宁德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 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4 | 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 8月20日-9月30日 | 广告科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15 | 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下半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9月-12月 | 信用监管科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16 | 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检 | 9月 | 计量科 | |
17 | 组织儿童服装风险监测 | 9月 | 质量监督科 | |
18 | 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8-12月 | 认证检测科 | |
19 | 开展2024年度认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7-10月 | 认证检测科 | |
20 | 2024年民主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 9月 | 东侨执法大队 |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动员部署,明确活动内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工作推进。还要坚持重心下移,动员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市的热潮。
(二)精心组织,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让“质量月”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让质量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严格要求,增进实效。各有关方面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将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图片及视频于10月8日前报送市局质量发展科。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74号)部署,我局制定了《2024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宁德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实施方案》部署,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在我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份
三、活动安排
序号 | 活动内容 | 活动时间 | 牵头部门 | 协助部门 |
1 | 制作、群发“质量月”公益宣传手机短信*****条 | 9月1日-2日 | 质量发展科 | |
2 | 组织企业参加省局举办的第三期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 | 9月 | 质量发展科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3 | 拍摄1条食品安全科普视频 | 8-9月 | 食安协调科 | |
4 | 开展竞争合规宣讲进“企业”活动 | 9月 | 反垄断科 | |
5 | 组织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技能岗位练兵 | 8-9月 | 食品生产科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6 | 食品安全“你送我快检”活动 | 9月 | 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7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进社区、进市场 | 9月 | 消保科 | |
8 | 指导“宁德大黄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 | 9月 | 商标科 | 蕉城区市场监管局 |
9 | 开展专利代理师资格奖励工作 | 9月 | 知识产权科 | |
10 | 实验室开放日 | 9月 | 市质检所 | 霞浦水产品中心 |
11 | 开展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9月 | 标准化科 | |
12 | 开展特种设备体验活动 | 9月 | 特安科 | 省特检院宁德分院、各有关单位 |
13 | 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培训 | 8月23日 | 宁德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 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4 | 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 8月20日-9月30日 | 广告科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15 | 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下半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9月-12月 | 信用监管科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16 | 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检 | 9月 | 计量科 | |
17 | 组织儿童服装风险监测 | 9月 | 质量监督科 | |
18 | 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8-12月 | 认证检测科 | |
19 | 开展2024年度认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7-10月 | 认证检测科 | |
20 | 2024年民主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 9月 | 东侨执法大队 |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动员部署,明确活动内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工作推进。还要坚持重心下移,动员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市的热潮。
(二)精心组织,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让“质量月”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让质量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严格要求,增进实效。各有关方面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将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图片及视频于10月8日前报送市局质量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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