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3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委托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2023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HKG-JS-*********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区内

2.4建设规模:本次提升改造内容为道路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和增设非机动车道、富七街改造和新建菜鸟西侧规划路、交通照明给排水及宣传设施改造、绿化提升等五个方面。其中道路路面改造总长约4176.68m,人行道改造总长约1175.49m,增设非机动车道总长约3383.91m,富七街改造总长约590.39m,新建菜鸟西侧规划路实施长度371.48m。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竣工验收合格。

2.7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施工工期约450日历天,需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附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8*****6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红专路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

联系人:苗先生

电 话:187*****451

邮 箱:*********@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改造 综合保税区 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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