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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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3,90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描述:(一)物业管理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大岗镇镇属物业的出租、转租、合租等租赁事宜,按采购人计划完成租金代收缴及按期上缴非税收入工作。 2、代表采购人履行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交接(移交)租赁物业。 3、商业物业租赁应按照公开招租的方式并报采购人审批,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收取,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由三方共同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供应商收取,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租金由供应商代收,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前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4、代为到前述物业所在地的银行、工商、税务、供电供水等部门以及物业管理处办理有关该物业的一切相关手续。 5、凡房屋承租人(单位)申请办理租金调整、退租、房屋调换、变更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房屋撤管、协助落实政策发还、征用拆迁等变更手续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就房屋日常巡查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租金收缴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特殊情况书面告知采购人。 6、积极追收当年新欠租和历年旧欠租。 7、负责查处、清理及以合理方式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协助相关具有执法权的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承租人(单位)的下列违规行为: (1)涉嫌违章搭建、占用公共通道、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2)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3)拖欠房屋租金; (4)在房屋屋内及周边公共部位(场所)生产、储存或使用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迷信物品; (6)其它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房屋承租户存在上述行为的,应现场进行劝谕:在发现违约违规行为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整改通知书送达违规使用人;对违规行为应在 10 天内进行复查,如承租人未按要求改正违规行为,应重复前述工作,直至整改完成或重复 3 次后承租人仍拒不整改的,书面报告采购人;做好违规行为的记录和证据资料收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证据、证人证言记录、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及其他证据资料等。违规使用人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以案件终审及执行终结为止。 8、按月或季度向采购人报送房屋管理的有关数据、报表和文字材料。9、上述之外在合同中约定的供应商职责。 (二)安全巡查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巡查内容包括租赁情况巡查和房屋安全(结构、消防、使用)巡查,落实房屋租赁、安全(结构、消防、使用)的日常检查工作,目的是保障房屋使用安全,避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2、开展房屋专项检查:根据政府的相关要求,在特殊防范时期(如:汛期、台风、高温、干燥季节),对砖木结构和严损以上等级房屋等加强检查,在每季度巡查一次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不少于 3 次的专项安全检查,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开展房屋修缮工作并保证施工安全及质量。 3、对房屋危房、严损房及属于砖木结构的其它老旧房屋,另行建立专项档案。 4、加强对辖内房屋历史文化建筑的巡查核查工作,另行建立专项档案。 5、建立完善巡查登记资料台账。每次巡查均须有详细的巡查记录,对房屋使用情况、消防及结构安全状况,记录中要予以说明,并附上相关照片,相关记录必须有巡查人员签证(名)。 6、落实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三防(防暴雨、防台风、防暴雨内涝)、房屋应急抢险等工作: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编制应急处置预案;接到房屋(挡土墙)安全事故信息时,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协助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和受灾户的安置工作,并做好抢险工作安排。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现有委托物业(包括房屋及土地等)419宗,面积约14.33万平方米,现需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由供应商为我单位提供镇属物业代管服务。 | 1 | 3,900,0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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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年限:两年(自2024年10月1日至 2026年9月30日止)。服务地点:采购人所指定的位置。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5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面积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时间:24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江韵珊 020-********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05日
标签: 人民政府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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