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1法庭信息化设备更新改造采购公告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1法庭信息化设备更新改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1法庭信息化设备更新改造 JSZC-******-JZCG-G2024-045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452

项目名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1法庭信息化设备更新改造

预算金额:6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7.******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1

智能媒体主机

1

2

电子质证一体机

7

3

庭审摄像机

5

4

全景多目拼接系列摄像机

1

5

数字高清编码器

1

6

一键对讲

1

7

超融合云法庭主机

1

8

摄像头解码终端

1

9

功率放大器

4

10

音频处理器

1

11

数字接口箱

1

12

混音器

4

13

会议话筒

39

14

小振膜麦克风

4

15

电源管理器

2

16

话筒支架

4

17

中央控制主机

1

18

8路电源控制器

1

19

分布式输入节点

8

20

分布式拼接输出节点

16

21

分布式节点安装模块

8

22

HDMI分配器

10

23

挂架

2

24

移动支架

4

25

移动支架

30

26

24口千兆交换机

3

27

AC控制器

1

28

无线AP

2

29

屏蔽六类网线

610

30

非屏蔽六类网线

915

31

电源线

250

32

电源线

150

33

配电箱

1

34

HDMI线

10

35

HDMI线

5

36

HDMI线

2

37

HDMI线

16

38

HDMI线

10

39

HDMI线

20

40

多媒体地插

20

41

多媒体地插

10

42

配线架

4

43

机柜

3

44

PVC 阻燃电线管

6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交付及安装调试,并能正常投入使用。设备免费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资格要求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联系人:张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2-********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1法庭信息化设备更新改造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设备 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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