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附属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开大学附属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开大学附属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其他光学仪器

采购单位 南开大学附属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6: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彩虹/杨帆/董凤荣
项目联系电话 131*****466
采购单位 南开大学附属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微山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孙老师 022-******** 022-********
代理机构名称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彩虹/杨帆/董凤荣 131*****466

项目概况

南开大学附属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024-A-0130

项目名称:南开大学附属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检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6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方式:(1)现场发售。 (2)网上报名: 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电子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写明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发送至yufeng******@163.com,代理机构将回复邮件向供应商发送标书费付款信息等,报名信息审核完成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须到代理公司自行领取;如需邮寄邮件通过邮件说明(邮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2个售卖期(第一个售卖期:五个工作日,第二个售卖期:第一个售卖期报名截止后延期三个工作日)。

若第一个售卖期报名截止时报名不足3家,则开展第二个售卖期;若第二个售卖期售卖期报名截止时仍不足3家,则按照以下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有效磋商为2家时,本项目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方式继续开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开大学附属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微山路4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孙老师 022-********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联系方式:高彩虹/杨帆/董凤荣 131*****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彩虹/杨帆/董凤荣

电 话:  131*****466

 

标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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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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