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二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二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二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采购单位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7: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昊
项目联系电话 138*****264
采购单位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采购单位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樊老师 189*****361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昊 138*****264

项目概况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二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C*******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二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采购一批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方式: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兰苑西门进门左拐第一个楼梯上4楼),联系人:吴昊 电话:138*****264.2、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领取询比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经供应商盖章的《供应商参加招标确认函》(格式自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1.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成立不满一年新公司、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二、采购限价及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提供的货物清单竞报单价合计,分项报价中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其它有关规定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本次招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的通知)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6、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

四、评选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选择综合单价合计数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物品采购清单一单价合计数*60%+物品采购清单二单价合计数*30%+物品采购清单三单价合计数*10%);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联系方式:樊老师 189*****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联系方式:吴昊 138*****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

电 话:  138*****2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洁用品 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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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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