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与信息分公司非金属超声检测仪采购
技术与信息分公司非金属超声检测仪采购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金属超声检测仪采购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我公司因生产需要采购一台非金属超声检测仪,现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如下:
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已准入注册成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且准入注册申请填报的专业为货物-设备类-仪器设备-试验仪器(C级及以上);
(二)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以及在我公司有信誉不佳或有过不良履约记录者,均不接受报价;
(三)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次响应。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为含税到货单价,包含设备(含标准附件等配套设施)、装卸车、运输、安装、保修、利润及税费等一切费用。到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二)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单价及金额。
(四)供应商须按报价清单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品规、材质、标注厂家品牌),如须澄清请联系采购人。
(五)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六)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响应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1.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供应商低于成本价竞标,其响应将被否决;
2.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市场单价,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供应商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响应将被否决。
(七)报名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以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公布为准。
三、供货要求
(一)合同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供货。本合同质保期(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
(二)交货地址:以甲方指定地址为准。
(三)收货条件:1.产品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采购文件中质量、技术要求等,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单确认,不达标准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2.货物按照采购要求送达指定地址,不接受仅送到物流点;3.按询价公告规定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交货,请勿报价;4.项目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下单,最终结算数量以项目实际验收合格经双方签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供需双方遵照签订的合同履约。
四、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
提供的产品必须100%为合格品,符合国家及有关标准,在国家规定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负责。
功能要求
*1.具备有手机app上传功能,包含账号;
*2.具备实时上传功能,需要先和公司内部系统对接完成。
3.通道数不小于2;
4.同时测试剖面数不小于2;
5.声时测读精度不小于0.025μs;
6.系统最大动态范围不小于150dB;
7.增益调整精度:0.5dB;
8.幅值测量误差不大于1dB;
9.接收灵敏度(μV)不大于10;
10.采样周期范围:0.025μs~400μs,多档可选;
11.波形点数范围:512~4096,多档可选;
12.发射电压:65V、125V、500V、1000V,多档可选;
13.频带宽度范围:1kHz~500kHz;
14.缝宽测量范围(mm)0 ~ 5;
15.缝宽测量分辨力不小于0.006;
16.允许误差不大于± 0.02mm;
17.图像格式支持BMP格式,800×600点阵,24位真彩;
18.供电方式:内置可充电锂电池,额定电量不小于35Wh;
19.工作时间不小于5h;
20.整机重量不大于2kg(含内置锂电池);
21.整机体积(mm)不大于250 × 200 × 60;
22.显示器:8吋、高亮度真彩色液晶显示器;
23.操作方式:电容式触摸屏;
24.通讯接口:USB接口、WiFi、蓝牙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六、供应商响应管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对供应商处以暂停6个月至1年响应资格、扣年度信用等级评价 3~10 分、信用等级降1级等惩处:
1.响应文件雷同率85%以上,或痕迹明显为同一供应商做的资料;
2.不符合评审办法的恶意报价(含不平衡细目报价、报价被认定为影响公平竞争)行为的;
3.缴纳响应保证金后放弃响应,累计超过5次;
4.非正当理由放弃响应或响应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被取消成交资格的;
5.更换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提出改签合同的;
6.供货不及时达到2次,经协商仍无改观的;
7.在同一年度内经集团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或广西公路检测有限公司产品(原材料)质量抽检,不合格达2次的;
8.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拒绝签合同的,除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外,视影响程度而给予 其停止半年至1年的响应资格惩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核查属实的,该供应商可直接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1.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出现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行为的,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2.成交后转包、擅自分包的;
3.在履约过程中,出现履约供货能力不足、材料质量差,经交涉仍无改观,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的;
4.所供应材料被国家法定监督机构或政府指定检测机构抽检认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5.所供应材料被项目业主、监理等单位抽检不合格,给集团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给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履约能力不足,在同一个项目被项目部下达2次以上整改通知书仍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项目正常的施工生产的;
8.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9.通过欺骗、隐瞒、造假等手段,进入合格供应商库的,或为实现信用评价等级晋升目的,存在利益输送或行贿行为的;
10.未经协商沟通,主动起诉集团公司或直属单位的;
11.凡是被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撤销该供应商及其关联供应商所有材料注册认证资格,且2年内不接受再申请,2年内不得承接合同任务(包含补充合同);
12.采购中,在同个项目累计2次以成交后后拒不履行义务的,将该供应商列入集团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其报价;
13.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
七、结算方式: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采购人确认收到的货物数量乘以合同相应单价进行结算。
八、付款方式:结算后,供应商提供与结算金额相符的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1个月内进行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合同质保期满,并签订《质保金退回申请表》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相关扣款(如有)后一次性退回(无息),以银行转账支付。
名 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98******F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电 话:0771-*******
开户行:建行南宁新城支行营业部
九、否决响应
(一)供应商擅自修改清单进行报价的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报价填写不全的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不能响应采购人实质需求的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
十、评审方法:采用路桥物资合理最低价法(含税价)(最低报价法)评审;
(一)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二)响应供应商不足3个(家)的,整个采购活动作废;
(三)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四)若有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最低时,采购人优先推荐响应报价日期较早的供应商;
(五)如第一名主动放弃成交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则可推荐有效报价第二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十一、采购人:
1.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联系人:伍女士0771-*******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标签: 非金属超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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