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项目 企业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9-05
类型 招标公告 项目实施地 包头市 所属行业 生态环保
项目核准文号 政采FSJC-2024-007 资金来源 其他 开标时间 2024-09-18 09:30



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政采FSJC-2024-00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0.5625万元,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包)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9月6日17时00分到 2024 年9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现场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5、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数量(单位):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预算:20.5625万元。

6、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6日17时00分到 2024年9月13日17时00分 (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在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

7、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式叁份(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472-*******/189*****992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无相关公告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示

无相关公告



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政采FSJC-2024-00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0.5625万元,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包)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9月6日17时00分到 2024 年9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现场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5、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自动监测站搬迁、调试服务;数量(单位):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预算:20.5625万元。

6、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6日17时00分到 2024年9月13日17时00分 (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在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

7、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式叁份(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472-*******/189*****992



标签: 搬迁、调试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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