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滨河路消防站营产营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蕲春县滨河路消防站营产营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蕲春县滨河路消防站营产营具采购项目

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QCJC*******

(二)项目名称:蕲春县滨河路消防站营产营具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0360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要求

1、项目名称:蕲春县滨河路消防站营产营具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6元(最高限价*******.96万元),共分三个项目包,第一包:空调,采购预算人民币******.84元;第二包:信息化,采购预算人民币*******.4元;第三包:家具,采购预算人民币******.72元。每包超预算金额作废标处理。

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误期违约赔偿,如中标人延误到达10个日历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为综合服务价(包括人工、设备、管理、交通、物耗、利润、税费、风险及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40%,货到付款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之内付款50%,配套设备全部安装使用后7个工作日之内付清余下10%款项。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要求: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护。

2、质保期满后提供的服务:质保期外应以市场价格收取合理成本费。

3、培训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不得低于技术需求中的要求),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4、其他伴随服务要求: 投标人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天7*24h随时响应,应在货物维修或信息化数据治理时,发生错误,需要维修或纠错没有按照规定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导致设备或信息化无法使用等情形,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09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09日止; 递交材料方式: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具体详看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联系人姓名:孙先生

联系电话:150*****719

采购代理机构: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713-*******

","proBiddingProjectNumber":"QCJC*******



*****"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ebs.hbncp.com.cn/ebsapi/project/release/announcement/public/website/get?i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产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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