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供热、供水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乡镇供热、供水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根河市乡镇供热、供水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比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河市乡镇供热、供水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已由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根发改投字[2016]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市大林公共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1、好里堡镇政府,好里堡绿色保暖集成房屋、得耳布尔镇政府、金河镇
政府供热入网工程。
2、锅炉维修,其中:金河镇3台,满归镇2台,得耳布尔镇2台,好里堡
镇1台。
2.2工程建设地点:根河市各乡镇
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2.4招标控制价:*******.00元。
2.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锅炉安装一级(含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相关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河市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
根河市乡镇供热、供水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 2 | 322873.00元 |
说明:投标人存入信用保证金必须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 邮箱:ghscyygc@163.com 密码:377528 )网上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却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地点为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根河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ghcqjyzx@126.com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3日内在指定邮箱ghcqjyzx@126.com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016年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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