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岭镇联合均一经济合作社宝丰路商铺招标公告
狮岭镇联合均一经济合作社宝丰路商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狮岭镇联合均一经济合作社定于2016年9月22日10时于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分别对狮岭镇联合均一经济合作社宝丰路1—2号商铺和5—7号商铺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自由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自由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电话:********)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并现场确认投标资格。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 2016 年 9 月 21 日)下午5点前到银行交纳竞投保证金 【账户名: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均一经济合作社,账号:****************0150,开户银行: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狮岭支行】。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交易竞标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6年9月22日10时,携带相关资料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 竞投保证金凭证; (3) 投标资格确认书。 九、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招标项目及招标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3、本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狮岭镇联合均一 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毕天球 联系电话: 138*****733 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 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201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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