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屏集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屏集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屏集成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进行,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屏集成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JLHS-2024-020;
2.3 采购预算:******元;
2.4 采购内容: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屏集成服务项目(采购人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6 服务地点: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地区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上年度(202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行贿证明官网截图、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晨风上东名苑综合楼2楼 )由法定代表人持: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购买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鸿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辽源市龙山区晨风上东名苑综合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应答人的投标报价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不符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公示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54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晨风上东名苑综合楼2楼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437-*******
标签: 智慧屏集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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